很多呀,我读过的有《走向宽容性——言论自由的法哲学漫步》,发表于《清华法治论衡》第5辑,《追寻法的精神》,发表于《清华法治论衡》第7辑,还有专著《拒绝辩护》,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。你可以自己找来看。
在《法学前沿》、《中国环境法治》、《比较法研究》、《政法论坛》、《美中法律评论》、《清华法治论衡》、《环球人物》以及国内外多种学术刊物发表《论跨国界环境污染的国家责任》、《现代国际法的主体问题》、《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国际犯罪》、《浅析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》、《论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》、《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》、《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调整》、《英美法对日本刑事程序制度的影响》、《儒学与当今世界主题》(日文)、《论国际环境法的国际合作原则》、《刍议农业清洁生产》、《论国际环境法的性质》、《论海洋环境立法的新视角》、《中日协作与21世纪世界经济圈》(日文)、《论多边贸易体制下的环保条款》、《船舶压载水的国际立法与生物安全》、《<京都议定书>清洁发展机制探析》、《论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与中国环境立法》、《儒学于当今世界之圭臬论》、《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法体制》、《环境保护与国际立法》、《工业事故跨界影响的国际法分析》、《国际环境法的目的及其法则》、《所谓“台湾法理独立”的国际法剖析》、《保护 从海权谈起》、《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》、《论当代国际关系中的环境问题》、《气候变化与中国法制对策》、《论缔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立法趋势》、《资源节约及び环境友好的な社会を造る立法趋势について》(日文)、《国际环境保护与军事行为》、《国际环境法热点问题探析》、《国际环境法之立法理念》、《环境立法与环境法解释的基础》、《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思考》、《论环境理念与环境教育》、《论“低碳”》、《排放权交易机制探析》、《跨国河流水污染防治的国际环境法机制探析》、《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原则》、《论国际环境法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》等数十篇。
“刑法修改的规模定位与制度设计”, 《法学》 1997⑴,P16~20; “刑法司法解释的限度”,与陈兴良合著,《法学》1997⑶,P22~30;“关于新刑法附则”,《公安研究》1997⑶,P19~22;“单位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控”,《中国经济时报》1997-7-22⑷。 “公众认同、诱导观念与确立忠诚——法治国家刑法基础观念的批判性重塑”,《法学研究》1998⑶,P30~48;“超越报应与功利主义
幸运者与不幸者的争论罢了
1989年就读中南政法学院(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法律系,1993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,同年10月进入深圳市安泰律师事务所工作,1996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方法律系法律史专业,1999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,同年在北京大学继续攻读博士,2003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2002年7月开始执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,主讲法理学、中、西方法律思想史,2004年12月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,主讲中国法制史、中、西方法律思
在《法学前沿》、《中国环境法治》、《比较法研究》、《政法论坛》、《美中法律评论》、《清华法治论衡》、《环球人物》以及国内外多种学术刊物发表《论跨国界环境污染的国家责任》、《现代国际法的主体问题》、《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国际犯罪》、《浅析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》、《论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》、《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家责任》、《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调整》、《英美法对日本刑事程序制度的影响
《物权行为无因性:逻辑的必然还是价值的衡量》,载《政治与法律》2009年第4期 《民法的方法与法律的成长》,载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2009年第4期 《英美财产法之契据交付制度研究》,载《环球法律评论》2009年第5期《论“单纯知情”对双重买卖效力之影响——物上权利之对抗力来源》,载《法律科学》2010年第2期,《人大复印资料·民商法学》2010年第7期全文转载; 《论不动产交易中的债权保障》,载《
很多呀,我读过的有《走向宽容性——言论自由的法哲学漫步》,发表于《清华法治论衡》第5辑,《追寻法的精神》,发表于《清华法治论衡》第7辑,还有专著《拒绝辩护》,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。你可以自己找来看。